尊敬的各机关单位领导及负责人:
为进一步贯彻人事部、教育部、国家语委关于开展国家公务员普通话培训的通知文件精神(人发〔1999〕46号),提高国家公务员普通话水平及整体形象,构建和谐社会。北京实用汉语培训中心与北京京都汉易教育中心共同组织开展全国公务员普通话、政务礼仪培训活动。开展流程如下:
一、组织宣传
机关单位领导安排专人负责些次培训事宜。负责人通过相关措施提高各级人员对普通话及礼仪对于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提高公务员带头学习的宣传力度,充分调动公务员学习、推广、使用普通话的积极性和自觉性。
二、人员统计
此次活动各机关领导及负责人通过行政及相关措施精确统计参训人员数量并制定出轮训人员培训安排表。同时下发普通话水平测试表格,并敦促各级人员尽快填表并转交与我中心,以便更好的制定培训案。为更好达到培训效果,原则上每期培训人数不低于50人,不高于200人。
三、时间安排
我中心课程安排为两天普通话培训,一天政务礼仪培训。以不影响公务员正常的工作为原则,时间由相关负责人统一协调。人员较多时以轮训的方式为主。提前7天通知承办机构,以便更好的协调老师并及时的发送培训教材。
四、地点安排
为更顺利的开展此次活动,活动地点尽量安排在市、县、镇中心的影院、礼堂、学校阶梯教室等方便出行及到达的地点。场地应具备麦克、投影等相关辅助设施。
五、培训费用
本次普通话及政务礼仪培训的费用可由政府培训专项资金支取,也可以由负责人以据情况向参训人员收取。本次培训由北京京都汉易教育中心及北京实用汉语培训中心向每位参训人员提供两套教材。培训费用由北京京都汉易教育中心向主办机构整体开具正规发票。
六、培训师资
为了确保本次普及活动的效果,此次公务员普通话及礼仪培训由我中心为每市(县)提供两位专业老师,师资主要从语委及各大院校抽出。如各地有特殊要求可及时通知我们,我们会尽量以据要求安排合适的师资。
七、后继培训
我中心会为每地区及单位建立单独的培训档案,并定期的跟踪回访。学员也可致电或登录官方网站留言,我们将及时给予回复。
提高公务员普通话水平及综合素质,提升政府机构形象和公信力,是需要长期开展的工作,望各机关单位认真重视起来!
北京京都汉易教育中心
北京实用汉语培训中心
二零一一年三月一日